因工作需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2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11月22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管委会东楼一楼(金沙湖站B出口西侧约300米)。 4、报名提供材料: (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5、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酌情延长报名期限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聘人员对法律等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照《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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