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浙考发〔2006〕36号 关于做好2006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 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6〕4号文件精神,2006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定于 11月11日至12日进行。为做好考试的考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人员范围 2006年下半年我省只组织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二、三级2个级别的口译(含交替传译)和笔译考试。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港澳人士),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11 日 (英语口译) 上午10:30—11:3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下午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 试带 13:30—14:30考试 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 试带 13:30—14:00考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11月12日 (英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三、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我省今年下半年的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不再组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8月21日至9月21日。参加笔译考试的考生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参加口译考试的考生登录杭州考试培训网(网址:www.ttt.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系统流程完整、准确地输入本人信息,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写完成后,按报名系统流程进行考试费用的网上支付。 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请考生11月5 日至10日从报名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主观题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作答,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应考人员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应考人员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外中、中外词典各一本。 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应考人员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 五、考务组织、工作计划及要求。我省的全国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负责实施。口译考试由国家外专局BFT杭州考试培训中心承担。 六、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浙价费〔2004〕228号),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费按二级笔译每人560元(含上缴国家490元)、三级笔译每人470元(含上缴国家400元);二级口译每人780元(含上缴国家580元)、三级口译每人690元(含上缴国家490元)收取。 八、成绩公布。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在国家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 九、浙江省唯一指定培训机构-----浙江中环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培训报名,教材指定购买处,咨询电话:0571-88937600 \88854638网址www.zjzhjy.com7 g# U0 z+ |5 l6 ]% R
各市人事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 2006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二OO六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 人事 翻译专业 资格考试 考务 通知 抄送:省人事厅, 国家外专局BFT杭州考试培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