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二公司举证公交司机开车用手机最高可获50元
随着智能手机普及,刷微博、刷朋友圈、聊微信,功能多得让大家都产生了依赖。公交司机也不例外,有人甚至在开车时使用手机,十分危险。为此,杭州公交二公司将开展有奖举报活动,请市民监督公交司机。□时报记者 张超 通讯员 陆丽娜
公交司机开车用手机引发事故
去年公交二公司发生了10多起
昨天,记者从杭州公交二公司了解到,公交司机在开车时违规违法使用手机,在2013年公司查处了70起,2014年查处了185起。
公交二公司副经理颜国维说:“去年,我们公司有10多起因开车中使用手机引发的事故。以前智能手机还没普及时,司机使用手机主要是打电话发短信,公司可以事后调取通话详单核实。但智能手机刷微博,用微信,很难通过事后查实。公交司机玩手机的情况就越来越严重,在始发站也不监督乘客投币刷卡了,开车途中时不时拿起手机看一下,对自己和乘客都不负责。”
颜国维说,去年底,杭州所有的公交车上都装了监控探头,其中有一个就是正对司机的,公司内部也有人来核对司机在营运过程中的情况,但人工核对实在太费时费力。
公交二公司请市民来监督司机 从4月11日至7月31日举证有奖
为了杜绝公交司机的违法违章行为。公交二公司将从4月11日起至7月31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向市民征集“司机营运服务过程中使用手机的有奖举证活动”。
内容包括:公交司机在始发站上客监督投币及车辆行驶中、中途停站、候灯时出现打电话、玩游戏、发(看)短信、微信现象。
市民举证要提供公交二公司所属线路,司机在运营过程中使用手机现象时长5秒(含)以上的视频材料,并提供线路编码、车牌号(自编号)、具体拍摄地点和时间。无法提供视频材料的,也可直接将司机在营运过程中使用手机的时间、地点、线路编码、车牌号(自编号)等信息告知公交二公司,公司会对车内监控视频进行核实。
受理条件:举证者拍下视频后48小时内(节假日、双休除外)通过QQ、微信将视频材料发或送至受理点。举证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地址,以便对奖励具体落实。
奖励标准:一经核实的举证信息,受理部门将给予20元/次等值奖励(没有视频材料的举证者),对于提供违法、违章视频的举证者给予50元/次等值奖励。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双休日及各类节、假日除外)。遇同一车辆、同一时间多次举证的,按受理举证手续办理时间先者予以奖励。
受理流程:举证者通过电话、QQ、微信发送违法、违章信息或提供视频材料——受理中心核实(3个工作日内)——受理中心以电话形式反馈举证者——举证者在指定时间(5个工作日内)到受理中心领取奖励。
受理地址:杭州市艮山东路131号,杭州公交二公司“司机使用手机有奖举证受理中心”。电话:86017325 ,QQ:2938636106 ,微信公众号:hzgj2938636106也同步受理。
受理日期时间:4月11日起至7月31日,8: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杭州公交二公司所属线路:8、14、20、21、29、30、31、32、35、38、44、45、51、52、66、71、87、96、105、106、100、101、111、124、126、133、198、298区、325、355、357、358、392、393、394、401、517、591、Y6、Y8、Y10、992、205、207、208、210、212、214、216、223、22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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