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大学生网 发表于 2013-7-3 09:45:48

朝晖"变形楼"沉降倾斜率远超危房鉴定标准7‰

杭州朝晖六区67幢,这幢在居民口中被形容为“不知道哪一天就会倒”的“变形房”自本报2012年12月19日A10版报道后,从“隐市”到公开已经过去了半年。

昨天中午,一个有关67幢的座谈会在这幢楼的原产权单位浙江某高校会议室进行。

包括业主、社区、街道、下城区住建局、原产权单位相关负责人都参加了昨天的座谈,但这样的会商似乎没有给67幢带来明朗的未来。更让我们揪心的是,67幢的房屋倾斜率已达15‰,远超危房鉴定标准7‰。我们之所以关注67幢的命运,是因为它其实是很多房改房的缩影。房改房至今已过了20多年,不少房子的年龄都开始步入中壮年甚至老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安全问题会凸显。这样的房子何去何从?事实上,杭城众多房改房的住户,也把67幢的命运当作自己小窝的终极走向而持续关注。

整幢房子沉降严重

自家的钥匙开不了自家的门

昨天的座谈会让20多个居民代表倒出了更多有关朝晖六区沉降倾斜楼的苦水。

董女士今年71岁,从春节到现在她已被关在自己家门外4次。不是因为忘记带钥匙,而是因为她的钥匙开不了锁——沉降的房屋积压着大门,锁芯也在时时刻刻“变型”中。

“叫来的开锁匠弄了20多分钟也开不了,说锁芯扭曲绞在了一起。”好在董女士住在一楼,邻居翻进了围墙然后“咚咚咚”几脚把门从内向外踹开。“锁芯都坏了好几次了,但说不定哪一天我又进不了家门了。”

另一位住户家在二楼,去年十月才装修结束,但她家里现在也已经“千疮百孔”。仅仅8个月的时间,新地砖已经多处开裂;客厅、卧室墙面多处开裂;玻璃移门锁扣无法对合;如果要开关阳台门可能会吵醒三四楼的梦中人——只有蛮力才能开门啊。

谁愿意把自己的房子描述得千疮百孔呢?但前后约3小时的座谈中,这样的形容比比皆是。

房屋倾斜率15‰

已远超危房鉴定标准7‰

从今年1月份开始,67幢的原产权单位就开始了新一轮房屋监测。

目前,67幢单元楼东北角的倾斜率是15‰,而2010年6月的观测值是13‰;

西北角目前倾斜率是11‰,而2010年6月是2.6‰;(这两组数据说明房子正扭曲变形,整体在向北倾斜。)

第三个数字根据倾斜率得出:从竣工至今,房子的北侧比南侧多沉降了120~140毫米;

而且这样的沉降行为并没有停止,最近半年依然以1.8~2毫米/月的速度在下沉;

正因为房子扭曲变形和沉降持续,所以墙立面出现多处45度角裂缝;

第六个数字是67幢共住有40户人家,只有一人外迁离开危房;

最后一个数字可能是让居民最为恼火的:房子被鉴定为“局部严重损坏房屋”是在1993年,而他们是在1994年房改并拿到房产证的。

这7个数据能说明什么?国标JGJ125-99及相关规定可以参考。

东北角15‰的倾斜率已经远远超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定的7‰的标准;1.8~2毫米/月沉降值也已经逼近国家规定2毫米/月的临界值——30年前施工时采用天然地基,浅埋墙下条形砖基础,无顶部圈梁等做法带来的恶果正在威胁30年后居民的生命安全。

区房管局表示目前只能维修加固

包括辖区大木桥社区、朝晖街道、下城区住建局、原产权单位相关负责人都参加了昨天的座谈,但这样的会商似乎并没有给67幢带来明朗的未来。

业主方认为,67幢的多项指标证实房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甚至随时可能坍塌。他们要求相关部门对该房产推倒重建;政府职能部门却觉得目前的政策所限,最大可能排除安全威胁的办法是维修加固。而作为原产权单位则表示,他们的力量有限,所能起到的作用更多体现在配合方面。

“房子加固过的,不论是整体还是局部,结果呢?越加固沉降越厉害,这样的方案根本行不通,到后来一定就是‘把钱丢进了烂泥巴’。”一单元201的住户说,事实证明加固不可取,那只能是劳民伤财。

“目前有2份鉴定报告,一份是1993年鉴定为‘局部严重损坏房屋’;一份是2000年鉴定为‘严重损坏房’,这两份鉴定均没有给出是否是危房,属于哪个等级危房的结论。”下城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相关条例,结合目前的鉴定结论,67幢只能进行维修加固。

记者也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推倒重建几乎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目前没有任何的政策规定,房子到了什么程度需要拆除,到了什么程度必须拆除。更没有规定说这些房子怎么拆,拆了之后可不可以建,谁审批,谁来建,建好以后如何分配。”相关专业人士指出,除非被鉴定为D级(分ABCD四级,D级的危险程度最重)危房,必须立即停用,那么政府部门会统一安排,否则无法完成鉴定、拆除、重建、新房分配等环节,因为在城区无论是要拆一栋房子还是建一栋房子,不要说自然人,即使是某一个机构某一个政府职能部门都无法一锤定音。

难道一定要等到67幢倒下

从本报报道67幢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6个月。在这6个月里,包括居民、原产权单位、社区、街道乃至区住建局,甚至区政府都知道,这幢房子的安全存在严重隐患,但令人揪心的是,这样一栋几乎被所有人定性为“危房”的房子,只能无奈地一再“加固”。

一方面是住在房子里的居民,从脊背逼上来的提心吊胆;另一方面,是相关政策模棱两可的限制。《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说,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责任人应当根据鉴定报告,及时采取包括处理使用、变更使用、观察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等治理措施。这似乎让人觉得业主可以自行拆除67幢。

但是,可行吗?拆除要不要审批?到哪里审批?拆除这些房屋后,居民住哪里过渡?新房子从哪里来?是否可以重建?重建又要那些审批?资金出处……等等内容均没有具体规定。

我们之所以关注67幢的命运,是因为它其实是很多房改房的缩影。

房改房至今已过了20多年,不少房子的年龄都开始步入中壮年甚至老年,原先的安全整洁光鲜逐渐被破败取代。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安全问题会凸显。确立一个针对性的政策已经十分紧迫,只有设计、施工、监理、规划、住建部门协调合力,并真正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才能实现67幢的主动拆除而不是被动倒塌。 本报记者 鲍亚飞

我们之所以关注67幢的命运,是因为它其实是很多房改房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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