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去年底,杭州市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已达到398万人,且数量不断增大。昨天,杭州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为实现流动人口“有收入、有住房、有教育、有医疗、有社保、有救助、有安全、有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细化了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流动人口同时符合“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无犯罪记录七项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同时规定,荣获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经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可以不受有关条件限制。为了加强对居住证的管理,《条例》还建立了科学的居住证退出机制。
同时,《条例》从流动人口、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三个层次对所有流动人口所应当享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进行了规定。
作者: 魏皓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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