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刺猬 发表于 2009-2-7 17:17:08

关于2009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相关问题

关于2009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相关问题: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的一份三方协议。学校是根据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每年的7、8月份派遣该生的《人事档案》《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
【特别提醒】:每年学校针对未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学校会将该生的《人事档案》《户口》派遣会原籍。
《人事档案》的调动学校是依据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在哪个人才中心盖的上级主管部门的章并开出《就业接收函》,档案就派遣到那个人才中心。
【特别提醒】:签订完成一式三份的《就业协议书》时, 务必自己保留一份。以免以后要做就业调整时了解自己档案的去向和原单位的基本信息。
QQ:591724633欢迎咨询`

蓝刺猬 发表于 2009-2-7 17:18:4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2009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