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 发表于 2006-4-12 21:43:00
楼上的有理心蓝 发表于 2006-4-12 22:08:00
顶啊,LZ说的很实在,真的苹果宝贝 发表于 2006-4-13 10:06:00
琥珀川 发表于 2006-4-13 11:15:00
恩,是的badcano 发表于 2006-4-13 16:36:00
花泽静郁 发表于 2006-6-3 07:37:00
不是吧,这样的啊啊,你好! 发表于 2006-6-3 13:04:00
%80赞同。不错,是自己写的吗?柳浪闻莺 发表于 2006-6-4 20:29:00
恩xiashajllmf 发表于 2006-6-5 10:36:00
天使 发表于 2006-7-26 16:31:00
看过了xuhan 发表于 2006-7-26 21:28:00
顶红色枫叶 发表于 2006-7-27 09:56:00
<p>以前看过了,不过要支持一下!</p>踏步的哈密瓜 发表于 2006-7-27 14:21:00
感动,可是做不到啊chenlei1987 发表于 2006-7-27 22:11:00
<p>靠!!!</p>习惯孤独 发表于 2006-7-27 23:49:00
<p><font face="黑体" size="4">顶下!!!</font></p>听雨 发表于 2006-7-29 13:26:00
有道理我会努力向它们迈进没烟抽的日子 发表于 2006-7-29 14:08:00
有点道理fengye08008 发表于 2006-7-29 17:37:00
<p>文章中提到的几件事让小弟我受益非浅,但以下几件事我有不同意见:</p><p>第2件事:除了谈恋爱就没事可做了吗?我们的父母花钱供我们来读大学,是让我们来谈恋爱的吗?</p><p>第6件事:饭菜里有杂物我们应该投诉,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尽管工作人员比较辛苦,每月只拿5-600元,但这不是理由;</p><p>第7件事:有钱的和没钱的都没有错,穿什么衣服都无所谓,没钱的没有必要买名牌,买便宜点的地摊货也无妨,只要穿着大方得体就行;</p><p>第10件事:参加学生干部竞选,就一定会过早助长官僚作风吗?这不也是一个不错的锻炼机会吗,难道一定只有去打工,或是去当家教才叫作锻炼、实践的吗?</p>命命_lm 发表于 2006-7-29 18:09: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灯草和尚</i>在2005-12-2 16:30:00的发言:</b><br/>还有几条吧,楼主<br/>16:不要买手机?你以为人家女(男)朋友都像你一样整体陪在你旁边,晚上跟你一起睡觉啊!<br/>17:电脑配置你你说不要512RAM的,只要256RAM的,大姐,大哥,现在都用DDR了好不好,你学平面设计的,不配个DDR512M的,怎么对的起时间啊,看了Photoshop,你还想开Illustrator不?还要Coreldraw的不?<br/>18:还有啊,转贴的时候一定要注明是“转贴”</div><p></p>顶8楼的!!小巫 发表于 2006-7-29 21:18:00
有些事很好理解的,呵呵